哥们儿,这本男频神作简直燃爆了!从第一页到最后一章,全程无尿点,紧张刺激到让人心跳加速!主角的逆袭之路,每一步都踏在我的心坎上,那种从低谷到巅峰的爽感,简直太上头了!告诉你,不看真的会后悔到拍大腿!赶紧的,给自己的阅读清单添上这一抹亮色,保证你停不下来!
《我的魔法时代》 作者:海逸小猪
1.新生活
商队沿着新西亚奇斯山脉一直向东走了17个月,向东眺望,远处的再也看不到连绵起伏的黑色山峦。
据勒依帕斯讲,再往前翻过那座大山我们商队就彻底走出矮人王国的势力版图进入帕伊高原,我们商队向矮人族七大君王之一的斯坦王申请的通商凭证就会变得没有任何作用,跟普通的魔法羊皮纸没有任何的区别。
听说这里分布着大大小小几千个兽人部落,这些古老的部族传承着祖先们的力量,这些天以来,商队里的笑话明显的少了很多,看得出大家都有些担心前方等待我们的兽人部落和那些灰矮人强盗们。
每只雷霆犀如山丘一样的庞大身躯上拖着数千斤的精铁锭,一名驭者跨坐在雷霆犀后脑处的软座上,两名副手则是坐在脊背顶端,负责管理这个犀牛身上庞大的货物,以及简单的瞭望警戒。
这些都是勒依帕斯负责管理的财产,七十只雷霆犀组成的庞大商队延绵出两公里。
部落里的矮人们天生都是优秀的铁匠,只不过他们打造的盔甲和武器风格和人类喜好有很大不同,由于矮人族天生蛮力,那些厚重的铠甲和门板一样巨大的精美盾牌,在人族这边并不是非常受追捧,它们太重了,因此精良的金属材料才是硬通货。
商队最前端还有20多匹最耐寒的博来古马开路,那是两伙冒险团,他们当中有战士,剑师,弓箭手以及神秘的魔法师,他们跟随我们翻越新西亚奇斯山脉。
听说他们在山脉边缘魔兽森林里猎杀魔兽,获取一些魔法材料运回人类世界贩卖。总之库兹偷偷的告诉过我,那是一群危险的人,千万别惹他们。
他们享受着商队的运力,一些属于他们的货物勒依帕斯答应免费为他们运到帝都,而这些冒险团则是有责任护卫整个商队的安全。
雷霆犀货队的后面还有13辆巨大黑铁铸造的马车,每辆马车就像是一间小房子,这些做工精良的马车车轴上篆刻着复杂的风系魔法阵,就算这样每辆车也需要由四头具有蛮牛血统的野牛拉载。这种野牛每只可以轻易地拉动五千斤的货物。
不要以为车里面是某些大贵族,恰恰相反这仅仅是来至于人族格林帝国首都的一支歌舞团,3年前被矮人王邀请到矮人族王都参加纪念庆典,这是在参加过庆典后返回的路上。
一支庞大足有300多人歌舞团里,光是舞娘们就有180人,其余还有厨娘,裁缝,乐师,侍者,魔术艺人等等,听说这样的歌舞团都不是格林帝都最大的歌舞团,我的天!我从来都没想过会有人愿意花费5.6年的时间在旅途上,只为了参见某个国度的庆典。
后来听勒依帕斯讲我才知道,原来还有一种被称为魔法飞船的交通工具,勒依帕斯描述它的外形更像是飞艇,只不过是一种庞大得可以运载几百人的大家伙。
从斯坦城到格林皇城早就开辟了航线,只不过这一次舞团走陆路沿着新西亚奇斯山脉向东走,去帕伊高原采风,去学习兽人部落的祭祀战舞。也许有一些亲近人类的部落会和她们交流吧。
9月,无尽之海送来温暖的的季风带来了大量的雨水,让这片罗兰大陆西侧矮人族土地充满了勃勃生机,冰雪融化,万物滋长。
温暖的风像是母亲的手从我的脸颊轻轻拂过,我兴奋地脱掉穿了一冬天已经有了咸鱼味的羊皮大袄,学库兹光着膀子跳下7米多高雷霆犀的脊背,在嫩绿如油的青草地里翻滚了几个跟头,就如同一条白鲢鱼般跃入湖水中。
清冽的湖水包裹着我的身体,我凭借鱼跃的力量在湖水里潜行几米后,双**替拨动湖水将身体推得更远。
燥热的身体浸在冰凉的湖水里,身体每个细胞都在贪婪的吸取水分。我吐出最后一口气后,终于钻出水面。身边几米远有块儿圆桌大小的浮冰,库兹这小子正撑着浮冰的边缘,猛的往上一窜,浑身湿漉漉的坐在浮冰上,呲牙咧嘴地向我傻笑。
并且向我招手,并用不算流利地帝国语大喊:“吉嘉,快点爬上来,这块冰很有趣!”
看到湖水里的浮冰,就知道这初春的冰水湖有多冷。
我不禁赞叹这位来至于兽人部落的小子身强体壮,让我只有羡慕的份儿。而我敢于跳进这还有浮冰的湖水里,则是因我血液里面蕴含的火毒,每天都在不断灼烧我的身体,我甚至能清晰的感受到那炽热的火将我身上的血肉迅速碳化,但是血液里又同时有着奇妙的再生力量修复整个身体,不断地碳化,不断地再生,最初的时候我甚至不认为自己是人,而是一块有思想的煎肉。
只有浸在这样冰冷的湖水里,才会让我身体里感觉带一丝冰爽。
我想我一定是上辈子烧烤撸串吃多了,这辈子就是要受这份罪的,而且每天每时每刻都在折磨我,让我承受这样的痛苦。
火毒无时无刻不在吞噬我身体的每一个细胞,将它们变成灰烬后顺着汗液流出体外,而身体每一颗细胞崩坏后,不知道为什么又会瞬间分裂出新的,有时候我在猜想,也许我有兽族狼人血统?
队伍里唯一的药师是位年迈的老兽人,老库鲁总是向我吹嘘他年轻地时候身体有多么多么强壮,库兹那小子还不及他的十分之一,而现在他那干瘪的身体已经没有多少力量,甚至有时候连药罐子都懒得拿,总是将我呼来唤去。
好吧,没错!我是整个商队最小的杂工,可以做任何事,跑腿,传话,清理马粪,清洗皮鞋,烧热水,挖野菜,只要我能干的动的,那些人又能想得到的,我就必须干,如果我还想拿到每晚的半块黑面包。
记得老库鲁对我说过,我是在矮人王都以西很远的之外的燃尽山脉边缘被他捡到的。
他猜测我是吃多了燃尽果树上的果子,才会这样连血液里都有浓厚的火元素,那时我已经被烧得昏迷不醒,本来是没想救我,凭经验来说从没有过任何一位人类.兽人或者矮人再吃了燃尽果之后还能活下来。
这种果实又叫做净化之果,是给死人吃的,将要死的人在吃完燃尽果之后死去,整个身体将会被化成灰烬,听说燃尽果果核里甚至会生长出可以烧灭灵魂的心灵净火,将灵魂净化,升入神国。
对对于老库鲁所言我深信,因为我就是在原宿主灵魂被净化掉之后,进入到这个身体里。不过原宿主的灵魂有没有升入神国我不知道,我想更有可能灰飞烟灭。
直到现在我还能清晰记得在我昏迷之前,原本是一名大酒店里的厨师,擅长冷拼以及雕萝卜花,休假回家的路上遇见抢劫,被车匪一刀捅在心口不幸身亡,我记得一只无形的大手将我的灵魂扯出了那个身体,我看到自己那张惊恐愤怒苍白的脸上的不甘,我甚至直到自己原本的那个躯壳在逐渐的冷掉,我以为我死了。
没想到醒来之后,竟然发现自己变成浑身着火的5岁孩子,身上的每一寸皮肤,肉,骨头都在炽热中吱吱作响,就像一块儿煎牛肉,在那种可以把人疼昏过去,又从昏迷中疼醒的过程里,一位老兽人将他那支干瘪的胳膊放到我头的上方,用一把乌黑的小弯刀割开手腕,黑紫色的血流了我一身,大多数被灌进了我的嘴里。
后来奇迹般的我活了下来。那个老兽人就是库鲁,老库鲁说我可能是某个旅行团里的旅行者的孩子,临死之前按照传统吞下了燃尽果等待身体化成灰烬,灵魂升入天国,只不过吃掉了那个燃尽果之后,火元素的力量激发了我身体內家族血脉的力量,我竟然血脉觉醒了,并且有了真名:蓝焰。
这样燃尽果的火焰之力虽然让我痛不欲生,但却不足以烧死我。
至于灵魂为什么没被心灵之火净化掉,也许那颗燃尽果还没有彻底成熟吧。
我的名字叫吉嘉.蓝焰。如果将来还有真名觉醒的话,还要一次往后叠加。
我的真名血脉力量觉醒后还是很微弱,也根本抵抗不了燃尽果的火焰之力,是老库鲁用他兽人族本命精血救了我,那血拥有兽人狼族强大恢复再生能力,老库鲁当时发现我觉醒了血脉力量才抱着试一试的目的救我。
他毫不在意的对我说,我只不过是运气好,是被兽神王眷顾的孩子,不然不会活下来,还吸收了他鲜血中再生恢复的自愈能力。只不过每天那种被火烧的滋味,真的生不如死。
那段时间,如果我有能力将自己杀死的话,我绝对会毫不犹豫的弄死自己,因为我想就算地狱无外乎就如此吧。足足的在雷霆犀的背上躺了4个多月,每天老库鲁都会找来各种草药汁液灌到我的身体里。
就在那些日子里,我的血脉之力又多了一个名称“自愈”,这几乎让老库鲁惊掉了下巴,要知道这几乎是兽人狼族战士们都梦寐以求的能力,只有血脉中觉醒“自愈”能力的狼人才算是真正的兽人狼族的战士。
身体毁坏后再生,反复几百次几千次,我弱小的身体竟然慢慢的开始变得可以承受那些火焰的灼烧,这说明我天生拥有了火抗,逐渐的那种灼热的痛在缓慢减轻,我发现我腹部总是有一团火,这些火会顺着我的血液流向全身,源源不断地摧毁我身体,那些旺盛的火焰之力又会从我的四肢百骸散发掉。
来到这个充满魔法的世界近两年的时间,勒依帕斯每天都会抽时间教我一些帝国语,但是进展并不算快。
老库鲁甚至有时会和勒依帕斯说我其实应该是长得像人类的兽人族孩子,因为我的兽人语要更加的流利。按照这世界里人类年龄计算,我才仅仅7岁。
我逐渐的开始融入进这个商队里。
勒依帕斯算是我们这个商队的大首领,实际上他也是这个联合商会大管家,他的信条是绝不养闲人,每个存在于商队里的人必须要体现出自己的价值,我也是如此,绝对不会因为我是个孩子就会有任何的优待。
湖边上汇聚了一群正在喝水的雷霆犀,驭者们将一只只温顺的雷霆犀及有顺序赶到湖边的草地上,喝令犀牛们一只只趴下,将沉重的货卸下,整齐堆放在一侧。雷霆犀们则会先被安排饮水,然后由最优秀的牧者赶到草场吃草。
我觉得这些长着肉乎乎长尾犀牛更像是我原来那个世界里的恐龙中的剑龙。这时候骑在雷霆犀身上的副手弗雷德向我大喊:“吉嘉,不要玩了,小心勒依帕斯老爷的鞭子,赶快把这些皮鞍子刷干净,趁着天好晾干。”
我在湖里连忙挥了挥手,将头探出水面说:“知道了,弗雷德。”
这原本是他的活儿,有时候他会让我干。
库兹坐在浮冰上狠狠瞪了弗雷德一眼,用兽族语小声地对我说:“弗雷德这家伙一定是又要去找他的小舞娘鬼混,吉嘉,你不要帮他。”
“没事,也不是太费劲儿活,兽人俚语里不是说:吃亏是福吗?”我边游边回了一句兽人语,这刷皮鞍子嚼子的活其实也不算白干,晚上的时候我应该会得到弗雷德那份肉汤。
这冰湖还是有些太冷,我在这湖水里浸这么一小会儿,身上就有些发冷了。还不如上岸去刷洗鞍子。
看一眼几乎一脚就能将我踩成肉饼的大家伙,我暗自鼓口气,奋力地游向岸边,我的工作开始了。
2.我来了.真好
这个世界生活资源很富足,只要肯干活的人都很吃饱饭,只不过食物方面不是那么讲究。
尤其是这样的商队里,通常我们吃的食物有两种,一种是由黑色麦子磨成粉烤出来黑面包,掺一点点的盐,吃起来非常的粗糙,但是细细咀嚼会发现麦粒很是香甜,每个黑面包会做成脸盆那么大。
这样的面包制作出来后可以存放几个月都不会坏掉。另一种是使用大麦磨成粉,摊在烧热的石板上烙成的大饼,很硬,这样的饼必须用铁锤杂碎,放到一个大碗里,在上面浇上一大勺浓浓的牛肉干野菜汤,可以让我吃的很饱。
商团通常就是带这些面包,麦饼以及一些腌制过的风干牛肉,偶尔我们也会迟到冒险团狩猎回来的新鲜野兽的肉,但那很难得,这样一个六百多人的大商队,狩猎回来一两只山羊或者白鹿还不够十几个人分的。
库兹这会儿也游回来,帮我接住弗雷德从雷霆犀身上卸下的皮鞍子,一边兴高采烈地说:“吉嘉,这儿离帕伊草原我的家乡很近了,那边的大草地里应该有很多好吃的,初春的季节应该是豚鼠最美味,它们在地洞里呆了一冬天,只吃草籽和树根,肠肚里干净,肉味最鲜美,等会儿咱们捉几只回来炖山药。”
年轻的兽人族通常对人类戒备心很强,几乎所有的兽族人都会认为人类是一群狡猾卑鄙的家伙,所以即使再这样的和平年代,能够获得一个兽人的信任,也是非常不容易的事。
我之所以能和库兹成为朋友,有很大原因是老库鲁的关系,库兹是老库鲁的亲孙子,老库鲁对我很亲近。
其二则是因为我是孩子,这对于只有12岁的库兹来说,我是没有任何危险性的,他可以没有顾忌的接近我,问我各种问题满足他的好奇心。
老库鲁为了方便交流,教会了我兽人语,只有我和库兹在的时候,我们都是用兽人语交谈。
其三就是我还会做一些美味的汤。这事儿其实谈起来就有点远了。
老库鲁是位很有经验的药师,也是勒依帕斯的老朋友。
这次斯坦王国的贸易之旅,勒依帕斯花费了大人情才把库鲁请来作为商队的药师,而没有聘请其他的人族药师,是因为这次旅行要穿过帕伊高原和新西亚奇斯山脉。
这里的草药植被很多对于人类药师来说都是陌生的,只有老库鲁这经验丰富兽族药师才熟知这些药草的习性,于是这个商队里就有个一位略显神秘的兽人药师。
对于老库鲁,商队所有人给与了他足够的尊敬,这也是我为什么会被救下来,便被商队收留的重要因素。
我伤好之后的某一天,老库鲁有一次发现我在他熬药的时候,居然能够清晰的记住整个流程,每道工序放什么样的草药,放多少,熬到什么样的火候将药汁倒出来。
不得不说这对于厨师出身的我没有任何难度啊,这不就是烹饪吗?
那时候我身体虽然是和未满5岁的孩子,但我心理年龄很成熟。那时候,我就要经常的帮老库鲁熬药,商队里的人会经常因为水土不服而生病,每次老库鲁都会就地取材采摘一些当地的药草熬制药汁,而我就是小帮工。
逐渐的老库鲁发现我的理解领悟学习能力比其他人优秀很多,又因为熬药的时候,最起码要了解这些药草的特性。
接下来的10个月里我就在老库鲁的督促下,一面学习兽人语,一面在他采摘回来的草药堆里面埋头苦学草药学,兽人们对草药有很多不同于人类的理解,定义这些草药的名称时候,老库鲁很难准确的音译成帝国语,我的兽人语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学会的。
那时候,我可以用兽人语流利的背出几百种草药的名称,但是确连一句“你好”这样的问候语用兽人语都说不连贯。
学习某一种语言,最好的方式就是多用这种语言交流。这样我逐渐的开始与库兹熟悉起来。
库兹是一位血统更亲近与人类的狼人孩子,他除了有一对毛茸茸的尖耳朵,强壮的胸脯上生满浓密的毛发之外,其他与人几乎没有不同。但是他愤怒的时候还是会呲牙,露出自己的犬齿显示他的愤怒,我总会想起宿舍楼楼上老板养的那只白色哈斯奇犬。
库兹喜欢运动,这孩子总有使不完的力气,可以漫山遍野不停的奔跑,只为追一只山鸡。
在新西亚奇斯山脉,有一种白底灰斑点的野鸡最常见,这种通常比鸽子大不许多的山鸡只能在山谷里短距离的滑行,但是很机灵,一旦发现有危险就会远远的飞走。但这种山鸡肉质却十分鲜嫩可口。
有一次库兹抓回来几只亚奇斯山鸡,竟然直接找根铁钎子将它们串在一起,放在火上烧。
篝火很快将鸡毛烧着,然后整个鸡都变成黑漆漆的颜色,营地里到处都是烧鸟毛的味道,说实话那种味道很难闻。
鸡肉烤熟后,还要将鸟毛结成的黑痂连皮去除,并不是很大的山鸡就剩的更小,吃起来还有一股烧鸟毛的味道,有些发苦。
兽人们的淳朴与善良是天生的,烧好山鸡之后,就算连库兹自己还不够吃,他也会现将烤山鸡先给老库鲁,然后竟然也分给了我一只。
说实话,这东西我闻到那种糊糊的怪味,就不是很喜欢。但是车队里几乎5天才会提供一次干牛肉熬成的肉汤,其余的时间里都是干菜及野菜汤配麦饼或者是黑面包。
这时候能有一直烤糊了的鸡吃,也是很难得的。我再次确认这个是给我的?
库兹憨笑着点点头,露出一口整齐的白牙,狠狠地撕咬着铁钎上剩余的山鸡,烫得他呲牙咧嘴地吹气儿。
那一刻我感觉自己也像是一个天真的孩子,这样的一个陌生世界里,能够获得这样一份纯洁白纸般的友谊,是种难得的幸福,就连我身上的火毒炙烤的疼痛都没那么疼了。
我坐在库兹的身边,肩膀靠着他的肩膀,手里拿着那个热乎乎的烤鸡对他说:“下次你在抓到这种鸡的话,我帮你烹饪,我发现还有更好吃的做法儿。”
“恩!”库兹含含糊糊地答应,依旧聚精会神的兑付那两只烤鸡。
没想到第二天晌午,我们商队在山坳里休息,我正躺在驼载库鲁草药及其他生活物资的雷霆犀脊背上睡午觉,迷迷糊糊间就被拉醒,我一眼看到库兹得意的举着手中的铁钎,上面串着7.8只山鸡,然后用笨拙的帝国语说:“我们一起吃!”
对于我来说,这是在这个世界做的第一顿饭,意义非凡。
其实我也没有更好的办法料理这些鸡,原本这里就没有任何更多的调料与配料,我了解到就算是勒依帕斯管家也没有吃过油炸鸡翅,因为这个魔法世界上烹饪手段非常简单,一种是煮汤,要不就是煎烤。
这里的人们喜欢将动物的油脂炖成浓汤,汤太肥的话就会尽可能多的放入麦饼,吃起来油腻腻暖乎乎的,但是很少向食物里放调味料及香料,充其量只有一些盐巴。
本来我以为这个新的世界里没有花椒,麻椒,八角,辣椒这些调料品,经过一年以来跟随老库鲁学习草药学之后,我才发现这些东西都有存在,同时这些调料也属于常见的药草,并不稀奇。
可能老库鲁也不会想到,我能够如此勤奋学习草药学基于我有一颗厨师的心,原本让我学习草药学,是为了我能帮他煎药,逐渐的我也能背上小药箱跟在他的他的身后,去一些营地周边安全的地方采药,而我学习草药学的第一个作用却是在一直在研究这些植物和我那个世界植物的共通性,去努力发现那些记忆中的味道。
“好啊,这几只鸡交给我处理,你再去找些板栗。库兹,你真是个好猎手!”我接过山鸡,称赞了库兹。
这个魔法世界也有板栗,兽人语里“板栗”被称为“树米”。板栗一直是被当作粮食来吃的,整个新西亚奇斯山的南侧山坡上,漫山遍野都是这种树,也有很多苹果树和秋子梨树。
矮人们和兽人们并不喜欢吃苹果,苹果一直是被矮人们拿出来酿酒的,兽人喜欢等到第一次大雪封山后,去捡山上的被冻得邦邦硬的秋子梨,老库鲁和库兹就非常喜欢硬邦邦带冰渣秋梨,老库鲁对我说在冬天的时候只吃麦饼和肉汤就会慢慢生病,只有吃这些结冰的果子才会得到兽神王的祝福,他护佑着帕伊高原。
这一年多躺在雷霆犀脊背上跟随商队一直穿越新西亚奇斯山脉,身体却逐渐强壮。
虽然每天都要被体内的火毒炙烤,痛不欲生。但是这种症状正在慢慢的减轻,我发现自己可以轻松地在四米多高雷霆犀脊背上上蹿下跳,虽然动作笨拙经常被库兹嘲笑,但是我知道同样年龄下我原来世界的小孩子这时候只能在喝着酸奶,骑着儿童车在院子里玩耍。
而7岁的我却已经被勒依帕斯管家要求每天都要帮老库鲁熬草药,并要给商队里的病号送去,叮嘱如何服用等等的杂务。
我虽然身体瘦小处理这几只山鸡并不难,将山鸡丢进装满热水的陶罐里涮几下立刻就要拎出来,热水将羽毛浸湿后如果浸得时间太久,羽毛就会连着皮肉一起被烫熟脱落,所以这个时间要拿捏的准。
拎着鸡爪子飞快地将鸡毛退掉,一只只油黄油黄的肥鸡就摆在木桌上。
看着我纯熟的动作,就算是不远处煎药的老库鲁也不是看过来几眼,不明白我为什么要把鸡烫一下在拔毛,直接烧掉不是更好吗?用一把小刀子将山鸡剖开,取出内脏丢进一个木桶中。
对于兽人来说这些内脏更加的美味,是万万不能丢弃的。将斩成块的鸡肉丢进汤锅里,再撒一把准备好的调料和盐巴,就等库兹取回板栗来。
库兹背着半袋子板栗弯腰撩开皮帘子钻进来就说:“吉嘉,这汤好香。”
“等会有你吃的,现在跟我一起剥板栗。”
帐篷里,烟气滚滚地瓦罐旁边一个半大兽人族孩子和一个人族小孩就这样有说有笑地一边聊天,一边剥板栗。
兽人语和帝国语里没有炖菜这个词语,他们统统将这种瓦罐里煮出来的食物叫做汤。
煮熟都板栗炖鸡散发出来浓郁的香气,库兹尽管馋的口水横流,喉结不住的吞咽,但依旧是在等待我宣布可以吃才肯动手,并且我们将第一碗肉献给了老库鲁。
老库鲁尝过之后,那干涩黯淡无光的眼睛注视我很久,才淡淡对我说:“我知道你是个与众不同的孩子,这汤很美味。就凭这道美味的汤,将来你也可以在人类城市里生活的很好。不过我依然希望你和库兹的友情能够继续下去,在将来的道路上相互帮助。”
“我会的,爷爷!”
“我会的,老师!”我和库兹恭敬地说。
是的,这就是能够和库兹成为朋友的第三点,因为我会做一些美味的汤。
八只肥美的山鸡和半袋板栗整整炖满了一大瓦罐儿,库兹手里拿着一块比他头还要大一圈的黑面包,另一只手里拿着大汤勺,稀溜溜的大吃,也不怕烫,甚至连骨头也吞进了肚子。
能烹饪出美味的人一定是最懂吃的,至少我就这么觉得。
很多厨师都是胖子,因为他们是天生吃货,是想做出美味并对此有浓厚兴趣的人,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越是美味越是要细作。
我觉得自己这方面够执着,这一世的第一件事竟没想过要去了解这个世界其他神秘的东西,而是最先想到了吃。
为此,当老库鲁教授我草药学的时候我会欣然接受,就是为了让自己知道什么东西可以吃,什么东西不能吃。为了能弄懂草药基础那写卷轴里生涩的词语,甚至不惜花大量时间学习兽人语,估计老库鲁要是知道我这么努力学草药学的原本目的只是为了流浪的时候不至于被饿死,不知道他会怎么想,会不会太沮丧?
慢慢地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逐渐的发现了草药学对于我有多么的重要。
而老库鲁这位我的兽人族启蒙老师开始传授一门新的学科,那就是药剂学。
库兹听说我要跟着老库鲁学习药剂学,显得很兴奋,那晚上我们俩就坐在雷霆犀的脊背上聊天,库兹说起他有个当猎人的梦想,要不是意外的救到了我,恐怕现在跟着老库鲁背那些草药名称的就是他了。
库兹对我说:有你来了,真好!
3.山鸡炖板栗
弗雷德大叔将雷霆犀身上的皮鞍套洗下来,叮嘱我要重点洗刷的地方后,就哼着家乡的不知名小调摇摇晃晃地走了。
走之前还对我说:如果豚鼠肉汤有剩下的话,给他留点儿。脚下皮靴子踩在草地上,带起湿润肥沃的黑土,嫩草的碎屑带着独有的芬芳别风吹出老远。
每只雷霆犀会被安排三人,一名驭手和两名副手。
弗雷德是负责拉载老库鲁,库兹和我的雷霆犀上的副手,平时负责瞭望警戒,以及给雷霆犀饮水.清洗皮鞍套等工作。
另外一名副手负责给雷霆犀喂食。驭者只需要在队伍的行进过程中驾驭雷霆犀,平时关注一下雷霆犀的健康就好。弗雷德大叔很热心,我躺在雷霆犀脊背上不能动的那段时间里,一直都是他帮着老库鲁帮我打水,有时候还会偷偷地塞给我一块并不很大的牛肉干。
他总会保持着乐观的心情,但是有个爱喝酒的坏毛病,自从商队里来了舞娘团之后,弗雷德还总要去魔法马车那边找点小乐子。
库兹偷偷跟我说:“这一次跑商,弗雷德估计一个铜子都剩不下。但凡有一个铜板这家伙都会塞进那个小舞娘鼓鼓胸脯里。你怎么总是要帮他干活?”
我光着脊梁,只穿着一件宽大的皮裤衩站在浅水里,手里握一把小号棕毛刷子,埋头奋力地刷布满污渍的皮鞍套,还没说话,老库鲁坐在湖岸边的草地上,忽然笑眯眯地对我俩说:“帕伊高原特产什么?”
“灰矮人强盗团!”库兹的回答让老库鲁连连咳嗽,用那根烂木杖狠狠地在库兹头上敲了一下,颇有恨铁不成钢的味道。
“是草药吗,老师?”我猜测。
“也算一种,不过帕伊高原上可没有什么高阶草药,只有一些银叶草,荆棘草,魔皇花这样低阶药草。这些药草大陆上哪里都有,并不稀奇。”
“真正我们帕伊高原上都有的特产,是魔羚羊。这里的高原气候最适合魔羚羊生长,肥沃的土地上生长着魔羚羊最喜欢的牧草鹿青苔,温凉的高原气候让夏季很短暂,这里没有成群的鬣狗。”老库鲁将眼光散布到远处的大草原上,目光中透漏着浓浓地眷恋。
“魔羚羊啊!”我和库兹张大了嘴巴,我们商队驻扎在湖的西边,隔湖相望就能看见成群结队的魔羚羊在湖的东边儿喝水,根本就不怕人。“这些羚羊能做什么,要被做成皮大衣和靴子吗?还是晒成肉干来卖?”
“魔羚羊皮是可以承载魔法阵的最低阶材料,很多魔法师都需要用他们制作初级魔法卷轴,技艺精湛的铭文师也会用这些魔羚羊皮制作初级铭文构装。”
“很多冒险团,猎魔者都很喜欢到这儿来狩猎魔羚羊,每年都有超过八十万张魔羚羊皮从高原运到大陆各地,它们整个帕伊高原带来了巨大财富。”
老库鲁从怀里摸出一个羊皮纸卷,淡黄色泽的纸卷散发着魔法的光晕,我甚至可以清晰的感受到卷轴上蕴藏的浓郁火元素,那是一种很玄妙的感觉。
实际那些魔法元素上什么也看不到,但是我就是能够很清晰的感受到它们的存在,而且能够感觉到那些魔法元素附着在轻薄的羊皮纸上,遵循某种规则在缓缓流动,只不过那刻画的法阵不是很完美,有微量的火元素在消散。
“这就是魔法卷轴?”我惊奇地张大眼睛看那张纸卷问。这个奇妙的世界里真的有魔法哎,记得前几天我问库兹这片大陆上是否有龙,库兹很认真地回答我说有,并且想成为兽族人的勇者称号,在此之前就需要有屠龙者的称号。
“呵呵,都说魔法师们很富有。话说回来,只要是能够觉醒魔法池的初级魔法师,制作魔法卷轴是必修课,也是最方便的赚钱手段。这张初级魔法卷轴里面含有三颗火球,威力虽然不怎么样。不过来北方的旅行者们都会随身携带一些,这可是好东西。谁也不想在寒冷的冬季里旅行,被暴风雪一夜之间吹成冰雕。哈哈!”
老库鲁难得开一次玩笑,笑话有一点冷。库兹望着远处的草地,目光在寻找豚鼠的踪迹,明显的有些心不在焉。
不过我却很感兴趣,魔法对于我来说,是一种未知而又新奇神秘的存在。一想到哈利波特甚至可以骑着掃把在天上飞,光是想想就很酷。我忽然明白老库鲁的意思。
马上说:“您是说大量的魔羚羊皮会被制作成魔法卷轴吗?这是帕伊高原上独有的财富?那会不会太多人猎杀魔羚羊,会让它们灭绝?”
我又想到之前那世界被大量猎杀而导致濒危灭绝的动物们,说出了我的担心。
老库鲁停顿了半晌,听完我的话想了很久之后,才抬起头说:“这些魔羚羊在帕伊高原上天敌很少,它们是天生的运动健将,它们奔跑的速度比野马还要快上一倍。
就算是迅猛的草原狮也不喜欢猎杀它们,而且它们的繁殖能力很强,每两年产三次崽。
它们的数量太多了,就算这样的捕杀,魔羚羊种群的数量还是不断的增加,它们和我们兽人争抢草场。
我们需要大片的草场牧牛,所以绝大数的兽人部落还是很欢迎外来的冒险团进入到帕伊高原捕猎魔羚羊。
初级的魔法卷轴所用的纸张,魔法羊皮纸占到了将近三分之一,另外还有大量的来至永夜森林那边的叶序草制成的夜光纸和大荒沼泽里生长的一种芦苇制成的初级魔法纸,让魔法羊皮纸的利润很薄,只有最初级的冒险团队才回来帕伊高原猎杀魔羚羊,毕竟这活儿挣不到大钱。”
老库鲁话题一转,又接着对我说:“但是要伴随着一支商队,就不一样了。商队有很强的运力,甚至可以直接收购一些皮革。
所以我们才会有两支冒险团跟随我们。
弗雷德那家伙虽然捕猎技术差一点儿,但制皮技术很有一套。吉嘉啊,我让你帮他刷皮鞍套,也是想你能跟这家伙学习制皮,可惜库兹没耐性。”
看到老库鲁看着库兹时候眼中的溺爱,我忽然有些明白老库鲁为什么会这么倾尽全力救我,让我和库兹一起成长,大概是我们之间能够互补的地方很多,库兹很讨厌学习,甚至有些厌恶,他更喜欢那把骨质猎刀。
老库鲁仿佛能看透我的心,淡淡地对我说:“你是我见过的最特别的人类孩子,很聪明,拥有很好的魔法天赋,天生的火元素亲和者,没有经过魔法觉醒仪式就觉醒了自己血脉天赋的真名,你的人生注定了不平凡。但这些都不是我挑选你的主要原因,我更加看重你的心。”
“您能看到我的心?”我有些不明白,但是我知道老库鲁接下来一定会告诉我。
“是的,因为我是兽族萨满,我的全字是库鲁.萨满.风之庇佑.大地行者.灵魂行者……尼曼德。”
这兽人老头的名字太TM长了,里面竟然有萨满,他竟然是兽人族某个部落中最神秘少见的精神领袖萨满。
我震惊地看了一眼老库鲁,险些将手里的皮鞍套扔到湖里,我这些日子以来我学到了很多这个世界的知识,无论是人类或者兽人矮人精灵恶魔强者,都会有很长的全名,因为名字里会有他们觉醒血脉的真名,兽人族里的强者有很多称谓,食人战魔.暴君.霸主。
但萨满最神秘,他们掌握着兽人族古老的先祖灵魂力量的传承。
这更像是人族中的大主教,精灵世界里能和世界树沟通的德鲁伊,是有着超然地位和强大能力的强者。
我有些茫然,看着这位自称隐藏了身份的兽人族强者,但我感觉不到他身上有丝毫的力量,怎么看也不觉得他这样的老兽人能是位叱咤风云的大萨满巫医。
心想也许是老库鲁年轻时候的梦想,这老家伙总是喜欢吹嘘他那些冒险的经历,我觉得老库鲁年轻的时候是一位兽人巫医。但现在老库鲁说他是萨满,我又觉得没理由不相信了。于是问:“您是萨满?”
“是的,你的心很纯洁。你睁开眼睛看我的那一刻我就感受得到,你的心里不存在种族之间的歧视,你没有以另一种眼光看待身边的兽人或矮人,也许只有你这种出生在北域的人类孩子才会这样,你也许会成为库兹这一生的挚友。”
“而我现在所需要做的就是将我这一生领悟到的,教给你和库兹。”
“库兹更喜欢战斗与狩猎,但这只不过是每个兽人孩子的本能,也许他将来会成为大地守护者或是兽王猎人。”
“既然你能叫我一声老师,而我们两个能在燃尽森林边缘相遇,这是兽神王赐予我们的缘分。”
“我会将我所知的慢慢告诉你,但毕竟兽人眼中的魔法与人族有很大不同,我们不称它们为魔法,而是称它们图腾之力,我期待能看到你成长起来的模样。”
老库鲁说这些话的时候,声音能很清晰的传进我的耳朵,但是我发现我身边的其他人仿佛一点感觉也没有,就像是根本没有老库鲁这个人坐在草地上跟我说话一样。
这是他惯用的小把戏,被称为‘心灵呢喃’的魔法,我认为是魔法,老库鲁一直强调这是灵魂行者的能力。
湖边的那些商队负责给雷霆犀洗刷鞍具的副手们依然在有说有笑地刷洗皮鞍套,他们就像是将老库鲁当空气一样,有人带着善意嬉笑着问我:嗨,小吉嘉,是不是刷不动了,用不用我帮你?看你在一个人自言自语的,是不是有些累了?
我微笑着拒绝,并表示谢意。
“孩子,你很有魔法天赋,这块儿大陆就算人类国度里,拥有魔法天赋的孩子也并不多。几百万人的大城市也许仅仅有不足千人能够觉醒并修练魔法。这甚至包括了一些血脉强大的家族以及王族。如果你将来某一天可以成为魔法者,那么你就能明白,现在所学的东西会是很大一笔财富。”
我听得有些头晕,心想:“这兽人老神棍究竟想要说什么。”
“很多魔法师更在意草药学和药剂学,这些可能在人类黑魔法学院里已经变成常规课程,我曾经去过一些魔法学院,见识过人类世界更全面详细的阐述药草的价值及功用。”
“但是很少有魔法师会兼修制皮术,我曾经在藏书最全的著名史洛伊特象牙塔魔法学院想查找《动物皮肤纹理与魔法阵间的关系》,很遗憾没能找到。制皮术是……”
老库鲁说了很多,只有那句“孩子,你很有魔法天赋”这句在我耳边萦绕。
我的天!或许将来有一天,我能成为一位神秘的魔法师?
这事儿说起来就很霸气啊!
想一想当我手里拿着一把水晶魔杖,闪现进入怪群中,大喊一声:破!破!破!就会有一道冰环将身边所有的魔兽冻成冰渣,这该有多炫啊!
这要比我蹲在大酒店里切土豆丝雕萝卜花有前途啊。
我决定按照老库鲁说的,先去跟费雷德大数学制皮术,这东西技多不压身啊。
刷洗完皮鞍套,我又将我的皮袄里里外外彻彻底底的洗刷一遍,挂在帐篷外固定木桩的麻绳上,只要晾干之后在皮袄外面涂一层羊脂,这大衣就会像新的一样,既保暖又隔潮。
然后又把包裹里我辛苦收集回来的调料包取出来,将那些类似花椒,干辣椒,八角,孜然等调味料摆在帐篷上晾晒。
我忙东忙西整理晚上住的帐篷,为库兹将要捕猎回来的豚鼠准备好炊具及调味料,开始点燃干牛粪为商队病患熬煮汤药的时候,老库鲁和勒依帕斯管家站在土坡上,坐在一块被风化碎裂成几块儿的石灰岩上谈论我。
“这孩子总能发现一些我们所忽略的东西,那些人类帝国皇家药剂师恐怕也想不到这些低等的草药能够如此神奇的把食物变得更鲜美。有时候我必须承认你们人类的创造力。”
“呵呵,老伙计,这小子我也是越来越喜欢。勤劳,谦逊,诚实,勇敢,这些好品德在一个仅仅七岁的孩子身上出现,我真的很想知道究竟是哪个古老家族能在五岁之前就将这些教给孩子,并且烙印在他们的心里,就像与生俱来。”勒依帕斯管家眯着鹰隼一样的眼睛,一只手轻轻地捻动黑细的胡须。
“勒依,你说他会不会是来至传承着火系魔法天赋的家族?究竟是发生了什么才能够让他们舍弃这样血脉觉醒者?你派回去的人查到任何的蛛丝马迹?”老库鲁深深吸了一口气。
“这很难,老伙计。要知道那个地区可是燃尽森林,以东是属于斯坦王的领土,以西便是死亡沙漠,以北又靠着蛮荒冰川苔原,方圆三千里之内就没有任何领地属于人族领主。没有线索说明他的来历。”
“不过我觉得他将来需要接受正规魔法学院的教育,一个出色的魔法师扎实的魔法基础知识会让他走的更远。你毕竟是位萨满巫师,虽然魔法元素有很多相通性,但那是兽族的魔法,它们更适合兽人。吉嘉必须去人族的魔法学院上学。”勒依帕斯手在摩挲光滑的古铜剑柄,精美的细鱼鳞纹线包裹着整个罗马剑,看的出这是只有矮人大匠师才能做出来精致武器。
“我不知道大陆上有哪家魔法学院会收留一个没有任何身份的流浪者,或者我给我的老友写封推荐信?这次回部落里,也许没什么机会再和你满世界的闲逛,我必须在我还能动的时候,培养一些兽人的孩子,要知道想从兽人孩子里找到几个有魔法天分的,太难了。”
“不用这么麻烦,这个我来安排……我会带他找个合适的城市,只要有份正式的工作并且住满3年,就会得到城市居民身份,就会被允许参加城市初级魔法学校组织的魔法觉醒仪式。”勒依帕斯管家如此说,老库鲁脸上的皱纹似乎舒展了一点。
“这样也好。”
4.捉豚鼠
9月的初春,在新西亚奇斯山脉最东端与帕伊高原西北交汇处是一片绿油油的草原,延绵起伏的新西亚奇斯山脉至此为止。
大量来至新西亚奇斯山雪山冰川融化的水由几条支流汇聚到此处,在这片并不算大的草原上汇聚成大大小小几十个湖泊。
夏季来临之前,会有百万匹北迁徙到冰川苔原繁衍生息的独角野牛从此处经过,会将这里践踏成为不毛之地。
只有在此之前的初春的这段日子里,商队们才会选择走这条商路。而现在这里也是各种小动物们的天堂。
我安静的趴在草棵里一动不动,甚至呼吸都调节得很轻。
我的身边有一条宽大布袋支撑在一处拳头大小洞**,整个布袋口用青草略微的伪装,两尺见方的布袋口越是往里就会越窄,只要有豚鼠钻进这个袋子,就休想爬出来。
库兹负责用铁锹将其余的洞口填平,这活只有经验丰富的猎人才能胜任,少堵一个洞口也休想抓住一只豚鼠。
填平附近大大小小的鼠洞,库兹在一处特意留下的鼠洞洞口点燃准备好的牛粪,火苗越烧越旺,看时候差不多,库兹将一堆白色碎渣倒进火堆中,顷刻之间大量黑色浓烟滚滚升起,混合了刺鼻辛辣草药的狼粪燃烧起来。
狼粪已经全部充分燃烧,库兹提一条用水浸湿的麻布毯子将火堆和鼠洞一起盖住。眉开眼笑地对着我轻声低喊:“吉嘉,扶好口袋,千万别歪了!”
“好咧!”我也兴奋地低声回答,尽管身体里的灵魂已经不再年轻,但是当我幼小的身体趴在青草丛中,我仍然会变得很兴奋,甚至有些紧张,担心那些如野兔一般大的豚鼠猛扑出来,我会扶不住布袋。
浓烟倒灌进鼠洞中,就看这片草地四处都有丝丝浓烟升起来。
根本来不及多想,就听“嗖”的一声响,鼠洞口的青草猛地被一只土黄色小兽压倒,那黄影甚至来不及变向,一头钻进了布袋里。
紧接着又是两只连续窜出来。
我紧紧用双手把持布袋口,丝毫不敢分心。
足有兔子般大小的豚鼠在袋子里左突右冲,幸好库兹担心我这边出乱子,早就用木楔将布袋牢牢固定在地上。我拿着木棒将不老实并依然努力寻找出口的豚鼠狠揍一顿,把它们打老实了。
蹲在布袋陷阱旁边,想到自己究竟只有七岁,这个年纪放在以前正是哭哭喊喊地拉着妈妈的衣角,怎么也不肯上学的幸福时候,而现在我却要为了一口吃的费心思,又要忍着身上灼烧的痛苦,要努力的干活用最认真的生活态度来融入这个团队,来了解这个神秘的魔法世界。
我想我终究还是怕死,所以一直努小心翼翼的努力活着,这期间我遇到了一些好人,库鲁老师.库兹.弗雷德.勒依帕斯管家,还有商队里其他的人,他们都非常友善。
老库鲁不仅救了我,还告诉了我未来要走的路,他的那些话让我充满了希望和勇气。这样的生活对我来说究竟是幸运还是不幸,我一时间也很难说清。
库兹呼喊的声音从远处传来,将我从思绪中拉回来。
“吉嘉,有豚鼠跑啦!”
我连忙将手中的木棒丢掉,将歪了的布袋扶正。
这时已经有十来只豚鼠跑进了口袋里,也有几只漏网之鱼冲布袋口另一侧的缝隙里钻出去,撒欢儿在草地上猛跑。它们一跃就有三四米远,只是几个起落就消失在茫茫草原里。
看来库兹找到的鼠洞属于一个豚鼠大家族。
依然源源不断的有豚鼠顺着呛人烟雾钻出洞穴,后面的豚鼠有些如同喝醉酒了一般,摇摇晃晃的从洞里爬出来就倒在洞口,毛茸茸的身体像是被拉直了一样,后腿无力的向后踢两下,身体开始抽搐,这些豚鼠是被呛死的,也许洞穴里还有,我估计它们是不可能再活着爬出来了。
库兹拿着一根铁钎跑来,将铁钎头掰弯。用铁钎伸进洞里将呛死在洞里的豚鼠也勾出来。
他毛茸茸的脸上被烟熏得像黑炭一样,只有一双眼睛很明亮,得意一笑的时候露出狼族兽人特有的两颗锋利的犬牙。
我们这次捕猎大获成功,抓了27只豚鼠,每一只都足有野兔那么大。
我们将布袋绑在一根长木棍上,两个人一前一后抬向宿营地。回来的路上,我和库兹商量请营地里的人吃炖肉,库兹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原本我打算油炸豚鼠的,但是我没想到一下子抓了这么多,原本准备的油就不够了。
只好临时更改菜单,还是一锅炖了更简单。现在初春的季节不比冬天,吃不了的肉还可以冻起来。
这个季节鲜肉只要放上三两天,弄不好就会变质,还不如请大家一起吃。
远远地就能看见老库鲁蹲坐在营地旁边的土坡上,那张充满了皱纹的脸会有一种说不出的味道,只是静静地那么坐着,嘴里叼着一支粗糙的旱烟叶儿卷成的烟卷儿。
只不过这次旅行很漫长,老库鲁的存货并不多,这种据说这种略带酸涩如沙棘果味道的烟叶儿只有帕伊高原上才能生长,想必是临到家门,那些一直舍不得抽烟叶也没有什么保存的必要了。
库鲁见我们平安回来,这才慢悠悠的走下土岗,看到布袋里的猎物倒是惊讶地说:“逮了这么多,运气不错嘛,你们两个小子!”
“阿爷,晚饭我和吉嘉想请商队所有的人吃顿好的,我们想请他们尝尝吉嘉的拿手菜,您看行么?”库兹在老库鲁的跟前就想小鹌鹑一样乖,小心翼翼地问。
兽人部落的规矩与人族有很多不一样,库兹虽然在这个商队已经生活了足足有3个年头,但是骨子里依然会有部落兽人们对人类那样的警惕,那是骨子里留下烙印的东西,不会轻易改变过来。
老库鲁倒是有些惊讶的看了一眼我,眼中有些欣慰。
一直以来老库鲁躲在努力的让库兹融入人类社会,我知道老库鲁一直想让年轻的库兹去大陆最中心的人族大城市游历一番,但是如果库兹总是有排斥的心理,那么这个时间会无限被延长。
每个想成为部落首领的兽人都需要有前瞻性,但是这东西需要的是经验与阅历。
不过老库鲁还是有些犹豫,沉默片刻才抬头问库兹:“既然你想请商队所有人吃炖肉,那么你知道商队有多少人,你们今天的收获够大家所有人吃吗?你们准备做多少食物都有考虑吗?”
“啊!是啊!吉嘉,人好多。我们的豚鼠才这么点好像不够哇!”库兹傻眼了,一道数学题对于年仅12岁的小兽人来说实在有点难。
跟随老库鲁学习草药学的这些日子,我早就已经把商队里有多少人摸得清清楚楚,其实这么偌大一个商队,实际上是三支独立队伍,人数最少的自然是2支冒险团,这两支冒险团仅仅有二十七人,而他们总是走在商队的前方,只有在补给的时候才会回归大部队里。
勒依帕斯管家带领的雷霆犀牛队才算真正的商队,全体队员一共有203位,另外还有70头巨大的雷霆犀。
商队后面紧紧跟随着13辆魔纹铁皮马车,格林帝国舞团只是和我们商队一路同行,并且舞团的人数远远多于我们,不过他们有自己的厨娘,吃的也比我们好很多,我曾远远见过一位穿白衣服的小娘坐在马车边上,逛荡两条细长白嫩的小腿,手里拿着一块白面包逗弄马车旁边随行的小牛,那银铃般的笑声传得很远。
我站出来说:“我们队伍一共200多人。晚餐的话也许需要200个黑面包,这不需要我和库兹操心,我们只要能做出够200人吃的炖肉就好啦,我们今天的收获只有二十七只豚鼠,这还不太够。昨天库兹还套了七只山鸡,还藏在我们帐篷里。我们还掏了五十多个山鸡蛋,另外炖肉里我还想加些粉条和肉排……”
“粉条……?就是你头些日子用地薯熬制的硬麻绳?”库兹显然有点不太认同我制作的那些粉条,因为他很讨厌那些地薯,因为地薯这种植物就算在兽人部落里也是只有最低等的奴隶才吃。
显然库兹很担心我让他吃那些地薯制成的粉条,于是连忙说:“也许我们加力一些树米更好吃啊,我还可以向勒依帕斯老爷去要一袋子树米。或者野地里已经长出来很多活根草,放在锅里煮着吃也很好吃。”
为了吃一顿伪猪肉炖粉条,我连忙搂着库兹低声说:“兽哥儿,你这是不信我?”
我由于身材矮小,踮着脚也只能搂住含胸收腹还高出我一头的库兹。库兹有点为难地眨眨眼,对我说:“那盛肉的时候,你可一定要给我多些肉。”
“放心,到时候你就敞开了吃,管够!”我拍拍小胸脯保证道。
营地里最东侧挨着湖边的地方有一排用大石块儿码得大灶,上面一共放有十口大铁锅,每支大铁锅直径两米开外,六口锅属于舞团那边,四口锅属于商队这边。
舞团里做饭的厨娘都得站在灶沿儿上拿着铁锹一样的铲子才能翻炒。
相比之下,商队里的伙夫要轻松很多,每天吃食都是黑面包,只需要将锅里煮上水,将一些干菜和盐倒进去,有时候也加些肉干,这种食物大家叫做干菜汤。
那时候我觉得这东西更像是加了盐的中药汤剂,很难喝,除非饿急了,否则我情愿吃黑面包喝白开水。
库兹从不挑食,就算那样的菜汤也能津津有味的喝上一大碗,后来老库鲁看我吃不下干菜汤,才带着库兹偶尔的出去打猎,为我弄些鲜肉吃。
勒依帕斯管家听到我和库兹的要求,倒是没说别的,直接带我们去炉灶那里伸手拿过一把比我还高的锅铲,问我:“吉嘉,你说你想给大家做顿吃的,那么你如果能拿得动这把锅铲,并且保证不会掉进锅里,那么我答应你的要求。”
近距离看那把巨大的锅铲,才发现被油脂浸透而变得锃亮的木柄居然差不多有我手臂那么粗,我瞪圆了眼睛,双手握紧锅铲深吸一口气,用尽全身力气也没能抱起这把厚重的锅铲。
除了舞团的厨娘和商队的伙夫之外,炉灶的旁边聚集了很多无聊的闲人。商队早早扎营,就是为了在湖边有水的地方充分的休息一下,为进入帕伊高原做准备。这是午后时光,商队里的人三三两两在这温暖的初春里,趁着难得好天气都在帐篷外晒太阳。看到有人聚在湖边,就有人凑过来。
“哈哈,原来是吉嘉小子,小心锅铲砸伤你的脚指头.”
“哎,我说那孩子是谁家的啊,这小毛头还在吃奶么?勒依老爷怎么可以让他拿那么重的锅铲。”
人群里的人议论纷纷,见我最终也没拿动锅铲,就一起哄笑起来。不过私下里有知情人开始解释说是商队的药师老库鲁带着两个小孩子想给大家吃顿好的。然后人群里就乱哄哄的开始讨论今天晚上到底是吃什么呢?
我有点难堪,实在没想到锅铲能有这么大,非常重,我想应该超过30公斤,就算是前世正当壮年的我想拿起这么大的锅铲翻炒也并不容易。
“也许我可以……”
我犹豫是不是请人帮忙,这时候身边的库兹直接伸出一只手握住木柄,就想拿苍蝇拍一样举起锅铲,憨憨地问我:“吉嘉,这铲子很重吗?”
“啊!阿兹,你真有劲儿。”我有点傻眼,目瞪口呆。
一直以来,库兹都没有展现他异于常人的力量,我有时候会有些孩子气,与库兹在犀牛背上打闹,我也会压在他的身上让他讨饶,库兹每次都会笑得很大声地认输。
那时候没什么感觉,觉得他的力气就算比我大,也不会大很多,顶多就是很能跑,耐力很足,还会爬树,跳的也比我高。
就算是今天我们狩猎豚鼠回来,我依然会觉得是我们两个人的努力抬回来的,可现在回想起来的话,我又将自己的思维带人到原来的模式下,将自己想得很强,我想就算那些豚鼠数量的零头我也是拿不动的吧。
看来当时一定是库兹承担了大部分的重量,我走在前面居然粗心到没有发现。
我连忙对勒依帕斯管家说:“勒依老爹,那么这样我们是不是可以开工了?也许我可以干些别的活,洗肉抬水之类的,库兹可是一位烹饪好手。”
勒依帕斯细长的眼睛笑眯眯地看了看我和库兹,转头向旁边的一位胖乎乎满身油渍的伙夫胖子安路吩咐:“今天晚餐炖肉就交给这两个小家伙负责,我有一个要求,胖子,你听好了,我需要你保证它们的安全。任何一个出了事,那么你就会收到我的怒火。另外我保证你在余下的旅途中,将不会享受到任何医治。你懂了么?”
胖子伙夫安路肉乎乎的大圆脸上堆满了褶皱,苦着脸用一块儿看不清颜色的手绢擦拭脸上的油汗,从人群里钻出来努力的将锅一样的肚腩收回去,对勒依帕斯管家苦着脸着说:“管家老爷,您请放心,我一定会好看住这两个小伙子。”
见到库兹一直想说话,我紧紧的拽住库兹的袖子。勒依帕斯管家走后,人群也跟着散去,只剩下我和拿着铲子的库兹,我才跟库兹说:“一切主意由我来,但我劲儿小,你也要出点力气,毕竟我们是给200多人做晚餐,就算只有一个菜我也干不动。”
库兹听我这么一说,充满紧张的毛脸放松下来,长出一口气说:“让我炖肉我可不会,可俺有的是力气,只要是出力气的活,吉嘉你尽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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